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国华赤城大南山49.5MW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附图、附件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国华赤城大南山49.5MW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
建设地点:张家口市赤城县炮梁乡砖楼村北侧
建设单位:国华(赤城)风电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国华赤城大南山49.5MW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附图、附件
公示时间: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2月6日
联系人:杨春红
联系电话:18911703345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